备考室工作人员按公布的分组时间组织考生入场,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
(1)宣读《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个体测试考生须知》中有关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在备考室内做好考前准备。 (2)抽签定考场
工作人员任意抽出一张《报名、编号登记表》开始第一次点名,每张表上的十名考生为一组。点名后由每组的第一位考生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
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作出记录。点名后,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带出备考室。
(3)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出备考室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点名后考生抽号决定进入考场的考试顺序号,工作人员把考生的顺序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相应位置。
(4)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应试
(1)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不到者,按缺考记录。在《报名、编号登记表》填上考生号、姓名,在应考情况栏填上“缺考”,然后由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2)工作人员应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无误后指导考生按顺序入场考试。考生专业主科和视唱考试后,领取两张成绩单即考试结束。
(3)工作人员应将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核对,如有出入,应立即向主考汇报。
(4)主科和视唱考场除现场全程监控录像系统外,每考场另外配备数码摄像机和专业摄像人员。
(5)注意事项
①视唱考场工作人员应提醒考生先确认等级再抽题备考。
②舞蹈考场工作人员按规定播放考生舞曲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