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体生招生计划
一中、实验中学、二中、青云学府每校从体育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体育特长生4人(占统招生计划)。二中从全市初中学校招收音乐特长生50人(其中统招生35人,择校生15人)。青云学府从全市初中学校招收音、体、美特长生各40人(其中统招生各28人,择校生各12人,体育统招生含体育中学4人)。
二、推荐生政策
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实行推荐录取政策。各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招收推荐生,推荐生占用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初中学校可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生名单,推荐的原则是“一人一校”,不能重复推荐。普通高中从服务片内学校招收的推荐生占指标生指标。设置推荐生录取下限,推荐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相关高中学校择校生录取标准。
高中学校招收推荐生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三、指标生政策
继续实行指标生政策,用于招收各初中最优秀的学生。原则上,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在毕业学校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指标生分配的比例是:普通高中统招生指标的60%;分配的范围是普通高中招生片内初中学校;分配原则是:以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计。
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标准。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从2011年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到公办初中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根据招生划片和个人意愿,到毕业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汇总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4月28-29日,地点在教育局一楼西侧大厅。
1.志愿填报
考生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下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四个志愿:推荐生志愿、统招生志愿、择校生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
①推荐生志愿:由初中学校推荐并由高中学校确定为推荐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相应高中学校推荐生志愿。
②统招生志愿:普通考生自愿填报服务片内一处普通高中。体育中学拟报考四处高中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直接填报其中一处学校的体育统招生志愿,其他艺体特长考生,需直接填报一处招生学校的艺体生统招志愿。
③择校生志愿:考生自愿填报四处普通高中学校中的一处。已填报艺体生统招志愿的考生,可填报相应招生学校艺体生择校志愿,也可填报其他高中学校的普通择校生志愿,但不能填报其他高中学校的艺体生择校志愿。
④职业学校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职教中心市南教学区和官庄教学区两处教学区中的一个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