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探讨形体素质训练的目的性与重要性
“舞蹈形体训练”课是高等艺术院校声乐表演专业的学习者在系统接受专业训练中必不可少的一门必修课。当然,声乐表演的基础是学习者需具备一定的专业条件,即一个好嗓子,我们也经常把具有好嗓子的声乐学习者称之为有“天赋”的学生。但是,声乐艺术并不完全是靠“天赋”就可以万事大吉,就可以成为“歌唱艺术家”了。在学习者循序渐进的,习和掌握声乐技巧的同时,培养具有较高水准“再现性”的艺术文化气质,并使其与声乐技巧完美结合,应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表演者优雅的仪容、体形与服饰相整体结合,再加上端庄的风度,总是能够使人赏心悦目。一句话,“艺术美”是一种持久性的气质和魅力,这种气质和魅力的形成与持久,归根结底,需要一段时间的系统训练来获得,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艺术美”需要通过一个整体的结构来获得和展现。那么作为声乐艺术来讲,嗓音的“天赋”就必须结合艺术的表现“工具”——人体来展现,也就是说,“人体美”是整体艺术表现结构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如果只有"大赋"的嗓音,而没有一个"美" 的仪表气质,声乐艺术的完整性也就很难呈现。
从认识与目的性上来讲,人体美的形成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人的体形、体态、容貌等;其二,是通过体形、体态、容貌所反映出的"人"所具有蓬勃向上生命活力。就前者而言,"人体美"是由形式美的美学法则所决定的,它的基本要求是人体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和谐对称,能够按一定规律延伸而且富有变化的人体线条,而作为后者则是指通过人的面部表情和体态的自然变化,外部表现手段丰富多样,内部深含着高尚的内心世界的思想情感。从真正意义上讲,"人体美"的具体实现必须是这两个方面的和谐与统一。按照这样一个表准来衡量我们自身目前的形体训练,特别是现在作为声乐表演专业对于"人体美" 的认识与最终目标的认同,应该说还存在着相对较大的差距。对于我们历年招收的学生来讲,由于其各自遗传基因的不同,高矮、胖瘦以及生活背景与习俗的不同,都形成了带有差异性的气质类型。而某些生活习惯中的陋习,甚至是丑态均积累已久,已似乎成为带有"先天性"特征的不良顽症。例如像平时走路时的"八字脚"、"捌脚"、"弓膝行走"、"窜歩"等,站立或坐位时的"抻脖"、"塌腰腆胸"、"驼背"、"肩臂高低不齐"等;表演时"无意识的无序手势"、"无意识的无序五官挪动"、"无意识的无目标盲视"等等,这些现象相对而言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在我们的声乐表演专业中只有通过“舞蹈形体训练”课的教学,直接的、科学的、系统的解决上述问题,才能让学生在真正意义上正确的认识肢体语言的重要性,并将其融入到音乐语言当中,最终使其在表演上形成内部和外部的完美统一。笔者认为,这就是声乐表演专业中"舞蹈形体训练"课的最终目的。
"舞蹈形体训练"课的作用是以突出反映“人体美”来作为核心概念。"人体美"一般被划分为"动态"与"静态"两个部分。所谓"动态"是指人体在各种活动中交替变换着的不同姿态;"静态"则是指人体在一定时间内相对静止的姿态。无论是"动态"还是"静态"的"人体美",都需要我们通过系统的训练去认识、去纠正、去培养,使之无论在任何条件与环境下,都能形成一种正确的体态和"美"的资质,这是我们艺术表演专业人才所必须具备的素质条件。
从其重要性上来看,有关"人体美"的训练也应该是声乐表演专业的基础部分,因为每当人们在欣赏艺术表演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往往是表演者的风度气质、形体姿态和外部造型,然后才是表演者的专业技能和表现能力的展现,而演出开始时表演者的风度气质、形体姿态和外部造型又时时伴随在整个演出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因素表现的如何会直接影响到整体的演出效果。所以,学生在掌握专业技能及相关课程的同时,应该充分强调"人体美"在"表演"中的实际意义与重要性,应该让他们知道,一切"美"的内容都必须是以一定"美"的形式表现出来。当然,形成"美"还需要具有许多其它的因素,如文化上的修养和个人气质类型等等,但是重视与突出声乐表演专业的"舞蹈形体训练"课,应该是直接获得展示"美"的内容和将其予以充分表现的一个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