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兰
(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副教授 民声系形体课教研室主任)
内容提要:
“舞蹈形体训练”是表演艺术审美传达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高等艺术院校声乐表演专业的整体学科来讲,长期以来在"舞蹈形体训练"课的作用与设置上缺乏一定的认识,而从实际的教学中就能反映出声乐表演专业表现能力的单一和乏力。因此,本文对于“舞蹈形体训练”课的教学目的、实际作用和认识略做阐发,同时就编写科学、系统和适用的相关教材、教学大纲方面,结合自己多年来在此专业上的经验与思考,提出一些建议与构想,其目的是使声乐表演专业在艺术表现上更为完善。
关键词:舞蹈形体训练/认识与目的/义教材内容
内容类别词:舞蹈艺术
任何从事表演艺术的人,都熟悉这样一个带有共识性的表演规律, 即任何“感情外化”的过程,都需要依持于表现者的心有所感、情有所生、神有所动、声有所涌、形有所示这样一系列心理抒发的内在要求;同样,所有内在情感在进入表演属性的范围当中,也必须通过相应“得体”的释放形式才可以获得较为完美的体现,所谓“神形兼备”、“水乳交融”、“声情并茂”,应该就是这种表演规律的最终结果,同时也是艺术表现的最终目的。不言而喻,在高等艺术院校表演专业的教学过程当中,对于艺术表现规律的认识也早已被人们所认同和重视,对于学生在修业期间的主科综合表现水平与修养的培养,已经成为评价学生专业技能程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近些年来,在高等艺术院校的表演专业中,相继开设或日益加强了诸如“舞蹈形体训练”和“戏剧表演” 等课程,甚至在一些院校的演唱专业当中还将其确立为专业必修课。
但是,从实际现状的表现和反映来看,由于受到社会分工更为细化等诸多大环境的影响,在相当一部分院校的表演专业当中,始终存在着各学科、各门类相互之间彼此使用独立的教学体系和单一的教学评价标准,并且已近乎形成了一种专业观念,这种带有所谓“约定俗成”的体系、标准和观念使得“表演”这一艺术概念带有一定的简单化、片面化。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所培养出的学生,其艺术表现能力上所反映出的缺陷,往往总被认为是在专业表演之外。因此,尽管学生在专业学习上付出许多努力,但实际效果却不够理想,这一点,仅从近几届的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在部分歌手所带有欠缺的综合表现中即声形相脱节以及专家的相关评价中就可得知一二……
因而,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表演专业(如美声、民声、流行、音乐剧专业等)均设置舞蹈形体这一课程,主要针对学生在表演中演唱、情感、肢体表达相脱节的现象进行弥补,这也正是本课程设置的意义所在。早在中国原始社会中的“乐舞”就是舞蹈、音乐、诗歌“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表现形式。可见,远古时期的人类就已经开始以“整体美”来体现情感的认可与追求。笔者认为舞蹈形体教学应以“三位一体”的训练方式为核心,实施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规范性的教学理念与模式,令不同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各取所需、各尽所能,从而使学生达到“声、形、情、韵”完美融合的艺术境界。鉴于此,笔者结合多年来在高等艺术院校声乐表演专业开设和教授“舞蹈形体训练”课的教学经验与感想,提出一些自己的构想,并且仅就“舞蹈形体训练”这一课程和其在学科建设中所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略做阐述,目的是想通过对这一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来充实与完善声乐表演专业学科教学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