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全国音乐考级河北考区石家庄考点报考简章
录入时间:2012/1/5 12:5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六、考级内容及要求:
(一)中老年歌唱:
1、教材:
⑴《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及《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钢琴伴奏谱》,主编:吴雁泽。
⑵《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②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自备《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作为考试时的伴奏。不得选择其他伴奏录音或自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
③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二)钢琴:
1、教材:《全国钒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偏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三)电子琴:
单排电子琴
1、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拜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