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的,热爱音乐学专业的,具有一定的专业表演能力和教学与科研能力的,高等院校专业教师或社会需要的音乐工作者。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1、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音乐表演、乐器修造方面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基础,了解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2、热爱音乐教学及演唱、演奏与研究工作。有志于音乐教学改革与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较高的音乐学专业和相关学科的知识素养,实践能力较强并具有相当的音乐艺术科学研究能力;具备独立从事研究、创作、表演、乐器修造以及专业教学的能力。
4、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研究方向
1、键盘演奏艺术与教学研究
2、中国音乐史研究
3、声乐演唱艺术与教学研究
4、合唱指挥艺术与教学研究
5、琵琶演奏艺术与教学研究
6、作曲理论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总学分不得少于35学分。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至四年,每年应累计脱产学习3个月以上。在职研究生从事毕业论文工作时,一般可脱产一年。
四、课程设置(见课程设置表)
五、教学实践
本专业教学实践以本、专科学生为对象,通过教学第一线的实践工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教学能力。教学实践的主要形式有:
1、讲授本、专科生课程的某个章节或某个专题;
2、协助主讲教师辅导、答疑或评改作用;
3、主持课堂讨论;
4、指导论文写作。
教学实践安排在第4学期,时间为4周,应至少完成36课时或相当此工作量的教学工作。成绩合格者计2学分。效果不好的,不给学分,但允许重新安排一次教学实践。
六、舞台实践
键盘、声乐、合唱指挥、琵琶、作曲方向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举办个人毕业音乐会或音乐作品展示会,要求第四学期末每位研究生提交音乐会曲目,经专业导师组及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键盘独奏音乐会
要求每位研究生独立准备一场个人毕业独奏音乐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
2、声乐独唱音乐会
要求每位研究生独立准备一场个人毕业独唱音乐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
3、合唱指挥音乐会
要求每位研究生独立准备一场个人毕业音乐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琵琶独奏音乐会
要求每位研究生独立准备一场个人毕业独奏音乐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
5、作曲作品音乐会
要求每位研究生独立准备一场个人毕业作品音乐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