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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淮北市烈山区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2 23:3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徽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通知》及《关于举办淮北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面向全体学生,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激发中小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体现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主题: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要求

  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三类: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艺术表演节目类有声乐、舞蹈、器乐(课堂小乐器)、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参加对象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在籍学生。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参加对象为全区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

  六、时间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2月至2012年4月30日)为全区开展活动阶段。

  (1)全区各学校制定本校展演活动方案。展演活动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校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区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至5月中旬)为区教育局集中展演和节目上报阶段。

  第三阶段(2012年5月中旬至6月)为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节目评选上报阶段。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办公室将分类举办展演,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