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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淮北市烈山区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12 23:3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七、奖项设立

  (一)奖项设置。

  区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精神风貌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七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奖励区直学校;精神风貌奖,奖励全区现场集中展演期间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优秀组织奖将由区展演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校艺术展演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获优秀组织奖学校,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书面材料。学校申报优秀组织奖时,务必提供书面的活动方案、活动简报、活动声像资料和活动总结等有关资料。

  八、组织管理

  成立烈山区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学校要成立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校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九、经费保障

  全区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展演活动经费,加强工作保障。

      2012年烈山区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012年烈山区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