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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28 19:5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本届舞蹈比赛期间将举办创编舞蹈比赛。鼓励编创新作品。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不超过4幅,并标明顺序),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动影像原貌。

  4.手工艺品

  剪纸、刺绣、陶艺、泥塑、苇编、废旧物品小制作等艺术作品。在基层活动中,应重点加强学生手工艺品的展示活动。手工艺品不参加省、市级评比,不用报送。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报送数量和比例。

  各县(市)、区报送市级展演的艺术表演节目6个(原则上声乐、器乐、舞蹈节目各2个,也可微调)、艺术作品26幅(原则上绘画作品10幅、书法篆刻作品8幅、摄影作品8幅,也可微调);市直属学校报送市级比赛的艺术表演节目2个、绘画作品3幅、书法(篆刻)作品3幅、摄影作品3幅。

  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所报节目和作品不得突破规定数量。 其中小学组和中学组各占50%。小学、中学各组中,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

  3.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分为4个光盘制作(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将不予接收),每个节目分段刻录。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市和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容中除了节目名称,不能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等字幕。

  4.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市、县(区、市)、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创作时间等。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报送作品的标签将另文通知。)

  5.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如需退还的作品,请在各市报送表中予以标注,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