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录入时间:2012/3/28 19:5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六、时间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2年3月初至2012年5月底),基层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2.第二阶段(2012年6月初至7月初)为市级展演评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2012年6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将本地展演活动节目光盘、艺术作品及报送表、活动总结、活动简报等材料报至石家庄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处。为了便于汇总,上报报表统一为Excel格式。
(2)2012年6月至7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节目录像、艺术作品进行评选,并择优向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委员会推荐。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表演作品展演和艺术作品展览活动。
七、奖项设立
1.本届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表彰在组织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工作出色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优秀组织奖:表彰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组织工作出色的学校单位。
(3)优秀组织工作者奖:表彰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工作出色的各县(市)、区及学校优秀组织工作者。
(4)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家乡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为差额评选)。
(5)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为差额评选)。
(6)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7)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2.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校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学校优秀组织奖:成立工作班子,制订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学生参与面广,不弄虚作假,体现活动的宗旨,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总结。
(2)评选办法
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由市教育局成立的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名单报组委会审定批准。
八、经费
石家庄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市级展演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活动经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