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录取办法
对各初中推荐给我校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和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我校首先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进行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由我校招生录取认定工作委员会结合考生的标志性成果和初中校长的推荐信等材料对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重新进行审核认定。
二是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综合能力测试,引导初中学生更好地参与社会实践,提升学生的创新品质和实践能力。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综合能力测试的时间是4月29日上午9:00-11:30,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是面试(或特殊才能展示)。通过综合素质等级认定和综合能力测试,按本类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进行面对面的复试、答辩。面试时间为5月6日上午8:30-11:30。
对各初中推荐给我校的特殊才能的学生,我校首先进行分类,然后根据各类推荐生的特点进行笔试和面试(特殊才能展示)。笔试时间为4月29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为5月6日上午8:30-11:30。
根据对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或特殊才能展示)三个方面的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特的原则,最多确定70名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和具有特殊才能的考生作为拟录取推荐生,并在录取时给予A等(拟破格录取)、B等(对第Ⅰ组合降低两个等级录取)或C等(对第Ⅰ组合降低一个等级录取)的照顾政策。拟录取的推荐生名单,5月8日之前报基础教育科审核并在我校网站、教育局网站和各初中学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录取的推荐生要全部参加6月12日-14日的学业水平考试,拟破格录取的推荐生,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全市第4460名考生的成绩等级,才有资格参加推荐生正式录取。
最后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和我校给予拟录取推荐生的照顾政策进行综合录取。综合录取的办法是:首先把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成三个组合: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为第Ⅰ组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为第Ⅱ组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为第Ⅲ组合。其次,对拟录取的推荐生,兑现相应的照顾政策。第三,把所有兑现照顾政策的推荐生和通过电脑选到我校的普通类考生一起录取,首先按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推荐生计划的120%;再按第Ⅰ组合和第Ⅱ组合两个组合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推荐生计划的110%;再按第Ⅰ组合第Ⅱ组合第Ⅲ组合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推荐生计划的100%。如果按上述办法录取的人数超出推荐生计划,再把三个组合总成绩等级最低的考生重新进行录取,录取办法是:先根据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再根据第Ⅱ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果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都相同还不能全部被录取时,享受我校推荐生照顾政策和市教育局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无论考生当初填报的是否同意电脑选校,考生一旦被录取为推荐生,一律是统招生,占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推荐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推荐生计划数,对确因成绩等级并列原因造成的超计划录取,所超计划占用我校的统招生计划。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但未被正式录取为推荐生的考生,当初填报同意电脑选校志愿的,继续参加本校剩余指标生等统招生录取,当初择校志愿填报本校的,继续参加本校择校生录取,且均享受本校给予的推荐照顾政策,如果当初填报的择校志愿是外校,则在参加外校择校录取时不再享受本校推荐生照顾政策。
2.指标生录取
首先,统计出各初中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然后,根据各初中的剩余指标生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认定等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我校的录取方案择优录取。指标生被录取后为统招生,指标生录取的下限是全市第4460名考生的成绩等级,各初中低于下限的指标生计划全部调出,作为我校统一录取的剩余统招生计划。
先按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分初中学校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的120%;再按第Ⅰ组合和第Ⅱ组合两个组合的成绩等级分初中学校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的110%;再按第Ⅰ组合第Ⅱ组合第Ⅲ组合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的100%。如果按上述办法录取的人数超出该初中指标生计划,再把三个组合的总成绩等级最低的考生重新进行录取,录取办法是:先根据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再根据第Ⅱ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果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都相同还不能全部被录取时,享受我校推荐生照顾政策和市教育局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指标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各初中指标生计划数,对因成绩等级并列原因造成的超计划录取,所超计划占用我校的统招生计划。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