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告诉记者,自己来街头唱歌一不为名二不为利,一切只为安抚自己浮躁的心或者更简洁明了,就是纯粹的两个字“喜欢”。李易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状态,将爱好与现实均衡兼顾,用李易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生中能够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尊崇自己的内心?又有多少人可以像我一样拥有多姿多彩的双面人生?”
相比较李易的随性与自由,“姐妹花”可没那么幸运,上周一连两晚上在钟楼为筹集学费而表演时被城管驱赶了3次,每次离开的时候,这两个十五六岁的女孩总是窘迫地赶紧收拾起乐器,红着脸离开人群。
对于城管驱赶一事,同为街头艺人的王远就颇有心得。他说,“肯定要听城管的,但是他们一般不赶我们走。”王远自信的原因在于“广大听众的支持”。尽管很多都市人早已把类似“姐妹花”这样的街头歌手与流浪、乞讨者区分开,但在城市管理者眼中,他们依旧是占道摆摊者,必须按照规定处理。
让梦想之花开满这座古城
虽然身边有钟楼兄弟、王远、李易这样的街头艺人,但我们对街头艺人更深的认识还是来自于西方影视剧:莫斯科的街头画家、纽约的街舞和巴黎街头的地下乐团。
事实上,街头艺人表演正是这些国际大都市独特的城市景观。在中国,北京街头艺术也曾极发达,艺人游走在天桥一带,成就了老北京民间曲艺的众多传奇。直到今天,北京仍是全国拥有地下音乐人和艺术从业者最多的城市,街头艺人正营造出这个城市巨大的亚文化空间。而我们西安钟楼、鼓楼广场、南门、大雁塔广场更是街头艺人的聚集地,他们的出现也成为了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刚刚结束的《西安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听证会上,与会代表鼓励将街头艺术表演写入这个条例,如果条例通过,街头艺术表演者有望获得合法的身份。
在西安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西安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听证会上,20位听证代表全部赞成将街头艺术表演写入这个条例。西安市法制办主任白正谊说,国际上的大都市,一般来说街头艺术都是一景,而且是一个很吸引人的景观。而作为致力于构建国际大都市的西安,越来越多街头艺人的出现,无论在形象上还是形式上都是城市繁荣和文化昌盛的可喜象征。“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想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地点,放开街头演艺活动。”
街头艺人钟鑫认为,这些年来西安这座城市的人,对街头艺人怜悯的心态少了,更多的是一种欣赏和包容。他记得,2008年西安刚开始流行街头演艺,那时很多街头歌手不是比谁唱得好,而是比谁穿得烂,穿得越烂挣钱就越多,有的歌手甚至要“搭配”几个小孩来卖“可怜”,“我是城管我都要赶他们。”钟鑫说。
而现在,很多听歌的市民认为,他们是艺人,只是舞台在街头而已。市民王先生认为,“在不影响社会交通,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应该给他们一块生存的地方,这也是对西安市文化的一种体现。”
既然街头艺人的存在已成事实,怎么管理就是一门学问。粗暴地呼来赶去,是对艺人自由的禁锢,更是城市宽容度的缺失;但如不规范,也可能成为社会问题。管理者还需要认识到,持证“上岗”只是从人居环境方面对街头艺人进行有序的管理,而不是“收编”和“招安”。毕竟,城市主流文化和亚文化能和谐共生,这才是一个城市巨大包容度和活力的体现。(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