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滟洲
内容摘要:本文是笔者于2001年11月在北京参加“纪念黎锦晖诞辰110周年研讨会”上的发言。数十年来,学界对黎锦晖的 创作褒贬不一。然而,吧个人与历史的发展结合起来看,黎锦晖虽然不是思想家,但他的创作实践明白无误地昭示出他(用感性的美的艺术)“改造国民性”的理想,并将这一理想付诸于一种“自觉的审美文化建设”。今天看来,这一点仍不失其意义。因为,审美文化是当代社会生活日益表面化、感性化和当下化的总体情态;其次,在当代文化的自我丧失的普遍性沉沦语境中,审美的感性形式成为个体存在的确证。早在70余年前,以黎锦晖为代表的都市音乐创作所获得的大的发展,打破了专业人员不参加通俗音乐创作的局限眼光,还以其积极的探索形成了我国通俗音乐创作的第一次高峰。
关 键 词:黎锦晖,改造国民性,自觉的审美文化建设
好像黎锦晖(1891—1967)给人的印象只是一位写过几首黄色歌曲的近代音乐家。十数年来,关涉黎锦晖的音乐创作和音乐活动的研究,要么是停留在黎锦晖为什么写“黄色音乐”?要么是对黎锦晖其人其作的责难这样的视点上,脱不开政治批评和社会批评的套路,这些声音,仿佛是“乐与政通”、“乐如其人”的古老乐评的现代回响。譬如对黎氏的创作尤其是其“家庭爱情歌曲”的美学思想或注意“音乐所服务的对象”影响下其作品蕴义等的研究,我们何不深入一些?多拓开一些研究思路,多一点现代理解,那样对黎氏的评论或许是别有一番景象了。
研究这方面的情况,有几个问题需要我们去面对。
首先,世纪潮流的影响之下,音乐家的“表演”形式及其潜在的思想背景究竟是如何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或者换句话说,我们所关注人物文化内核中最为敏锐、活跃的甚至说到现在仍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思想闪光点是什么?这是涉及音乐创作层面上的问题。
另外,通俗音乐是不是美的?这是多少年来多少代总在讨论的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如果通俗音乐是美的话,它究竟有多少美学意义;如果不是的话,人们又该如何解释其在现实生活中为何会拥有如此大的文化权力?
实际上,在发问之时,我们都不会忘记将“音乐所服务的对象”同这一系列的问题结合起来。
近代中国历史的屈辱给动荡时代的知识分子提供了特定的活动舞台。特别是梁启超提出的“新民说”,可谓开启了世纪启蒙思想的先河。尤其是后来一批思想家如胡适、陈独秀、鲁迅等人酿造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将以“改造国民性”为宗旨的文化启蒙主义标举到时代的浪尖上。这一时期的音乐界,在如何吸收西方音乐与发展本国音乐的问题上,亦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筚路蓝缕之中,黎锦晖满怀“民主”与“科学”的观念,孤独地走着自己的音乐创作与批评实践之路,以其强烈的现实关怀、时代精神(The Spirit of Age)回应了社会的主潮:“改造国民性”。
原本,“改造国民性”是那些先哲们在政治上求改良、取革命的理想,一腔济世报国的情怀。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身怀这一理想的先驱们,不管在理想与现实两个环节之间有过何种程度的艰难徘徊,但改造的思想一直延续着。哪怕是“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没有什么能比这更有感召力了,在艰难的时代里,他们不约而同、坚持不懈地找着通向现代之路。这是一种自觉的理性启蒙思想,也是一种文化承诺。黎锦晖不是思想家,但是他的音乐创作作为一种思想资源渗透强烈的生命体验与感悟,他的创作即他的承诺。他的出生也应该算在“士”之属,其亲眷“黎氏八兄弟”在中国近代文化教育、文学艺术、历史、科学领域都有相当的影响,相同的传统情结凝聚成他们关心国事的政治情怀,对于接受外来文化资源的活跃性,也同样有一种道义责任的浪漫:“不懂一点社会科学的‘老粗’也明白‘肚里饥,身上冷凄凄,男中音高唱爱群爱国,一旁配着妻哭儿啼,凭你的音乐怎样雄壮,到末了一样饿扁归西’。所以用极浅近的常识来断定,所谓‘音乐与国家民族之关系’,国富民强,音乐自然雄壮而快畅,若是国弱民贫,凭你请上六双莫扎特,一打贝多芬,苦于写不出‘治饿驱寒’的曲子,也是枉然。”[1]血浓于水,澎湃着的中华血统令智者先驱们担负起“士不可不谓任重而道远”的文化承诺;同时,由于个体的性情与兴趣的原因,还让个体显示出不同层次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