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演出院线像“连横”?这是因为当前的国内强势演艺企业正在吞并弱者,不断增加自身的实力。演出院线对所属剧场在演出项目上的统一安排,在演出档期上的统一调度,甚至对剧场人财物实行的统一管理,使得演出院线与演出项目相比较,在一定的区域内具有了强势的演出支配地位,使之成为一个跨省(市)区的紧密型经济实体,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进行新的资源整合,具备了做大做强企业的相关条件。
在院线的经营方式上,目前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引进型(或是购买型),由院线统一从国内外购买演出项目,在院线内的各个剧场进行巡演。院线所属的剧场越多,演出团队的价位就越低;这类演出项目一般不进行驻场演出;并且,这种引进型的节目,因为是完全的商业化运作,其演出团体的价位自然压的越低越好,其艺术质量和水准也必然受到影响。另一种方法是制作型,由院线针对自身剧场的特点,自己制作一台晚会进行演出。院线可拿这台晚会在一个剧场演出一段时间后,再轮换到另一个剧场(仅调整个别节目即可);其院线一年只需制作一两台演出项目就可满足需要;这种制作型的节目,多数是进行的驻场演出,娱乐性较强。据了解,目前制作型的演出院线都是以民营企业为主。
演出院线体制有许多优点,并且在区域演出市场上,因承担了一定的市场培育职责,还能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补贴支持,在演艺产业的诸强争霸中,实际上已形成一种强势,并且这种强势,在某种程度上讲,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企业实体,变成了可以吞并其他剧场,驾驭单一演出项目的强势实体。但演出院线也有弱点,一是受制于市场培育的过程,无法垄断一个区域的演出市场。二是受制于剧目表演的限制,无法像电影院线那样可以快速扩张。
剧场经营的“纵横”
无论是剧场联盟的“合纵”也好,还是演出院线的“连横”也罢,在当前,演艺产业正处在一个历史的良好发展与资源整合阶段。并且,国内的演出市场实际上是很庞大的,剧场的联盟与院线完全可以在一个阶段的时间里同时存在,相互之间既是一种竞争,也是一种互补。对于剧场的经营如何能够“纵横”于当前演艺产业的疆域,成为文化产业发展大潮中的“弄潮儿”,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剧场的经营管理者,正在结合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思索和考虑对应的措施和办法。故此下一步发展的思路,建议从以下几点考虑。
1.剧场联盟需要政府扶持。尽管当前剧场联盟属于民间的、松散型的组织,但在各地区、各剧场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未完全确立的情况下,通过联盟的方式,加强和促进剧场资源的整合,盘活国有资产,培育演出市场,丰富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这不失为当前的一个有效办法。
在现行财政投入体制下,各省市对于跨省区的剧场联盟,无法进行扶持。在中央没有介入的情况下,对这类联盟,目前只能通过市场经营的方法,通过约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合作。但对于本省内的剧场联盟,政府的扶持就能有发力的地方,在项目运作、人员培训、演出场次、设备维护、票务代理、信息交流等方面,都能通过补贴的方式,搭建相关演艺合作项目的平台,尽快提高剧院联盟的实际运作能力。
2.剧场联盟要有发展目标。实际上是要完成两个方面的过渡。即松散联盟向紧密实体过渡;紧密实体向连锁经营过渡,从而实现演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
一是组建剧场管理公司代替剧院联盟。可由一个或几个实力较强的剧场牵头,注册独资或股份制的公司,管理联盟各剧场的主要演艺项目,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实体。
二是联盟体制向院线体制进行转变。前面已经谈过演出院线,就是把剧场的个体经营或松散联合,变成一个连锁经营的企业实体。实际上是在剧场经营的过程中,由单一剧场的弱势变成了演出院线的强势。
3.演出院线需要稳定盘面。演出院线出现不到10年,多数都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因此,打好基础,稳定存量,厚积薄发,则是当前院线经营需要采取的重要措施。有一个现象,联盟的剧场,国有剧场占多数;院线的剧场,民营企业占多数。这对以民营为主导的演出院线,如何招揽、贮存、培训演艺经营人才,适应演出院线扩张和发展的需要,既是新的课题,也是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
4.演出院线要有品牌规模。目前国内现有的十几家演出院线,其品牌和规模,存在着城市内部、省市区域和全国性的差别。《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专门提出,要大力实施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工程,并在具体目标上提出建设10家左右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或跨区域性的文艺演出院线。实际上,这是对演出院线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甚至也有了具体的指标。今年6月,国家九部委出台《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又明确提出“支持一批重点文艺演出院线建设,整合剧场和剧目资源,降低演出流通成本,推动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不言而喻,未来演艺市场的竞争依然激烈,要列入10家左右的重点演出院线,离不开品牌和规模。(中国文化报/燕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