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二部分:
(1) 专业课笔试
(2) 综合面试(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笔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和管理。专业课考试科目必须与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均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和听力测试。主考教师须由外语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如各学院有困难,也可请外语学院教师协助。各学院在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评分标准,并当场给出分数,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每位考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3)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核其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专家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面试考生打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表》。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5)各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和学院实际,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占50-60%、复试成绩(百分化后)占50-40%的比例给出综合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目必须与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该项工作由研究生招办统一组织。
九、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2、破格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名列前茅,某一单科略低(5分之内);
(2)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3)科研潜质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