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程序:
(1)考生持本人初试成绩单和个人资料,联系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
(2)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审核材料,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安排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书或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的公函,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寄出所需报考材料;
(5)招生单位最后审查。
同时,调剂转出考生必须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有关信息。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具体时间另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1、录取工作要以人为本,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正常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的质量。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无论选择何种复试方式和分数计算方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低于6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完毕后,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
6、各学院复试细则(包括复试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排序方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以及必要的笔试科目及内容)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复试办法的相关内容自行制定,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无论笔试、面试,操作过程都必须规范,必须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
7、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包括毕业年限不符的考生、学历不符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8、加强对参加面试考生的管理,确保面试工作平稳、有序。学院要提供面试等待室。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面试等待室。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允许再次进入等待室。
9、若设有多个面试小组,学院不得提前将考生划分小组。待考生到达面试等待室后,当场确定面试组。
十三、其他相关工作
1、国防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所在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2、航奖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供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根据国家政策,复试录取时可以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 4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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