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生学院接受审查:(1)应届毕业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往届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同等学力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收齐后须交至研招办;(4)单独考试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单考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收齐后须交至研招办;(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各学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要在《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每个招生单位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5人组成,复试小组组长要对复试成绩负责。各复试小组应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并接受学校监督。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1)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2)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不量化);(3)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②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③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一级学科内各专业(或方向)的专业课笔试内容必须最少涵盖两门专业课程,涵盖的所有专业课程须闭卷考试,总分为150分。
④在专业课笔试考核中,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能力考核,此项考核成绩计入笔试成绩之内。
⑤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⑦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