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全面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纵观其它学科实验教学,不仅仅只是基础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目前非常强调创造性实验。即围绕学生能力培养,以基础实验为前提,综合实验为核心,大力开展创新性实验。如果我们把音乐师范生应该接受的音乐技能技巧训练,按照实验教学科学化标准(参见附图[19])进行安排,用科学的方法辅助音乐的技能技巧教学,就能收到目前竞技体育中的“科学辅助训练”一样的事半功倍效果。通过实验实施的全过程,可培养学生在音乐教学中正确进行科学实验的基本技能和科研能力,养成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发展学生的观察、思维和创造力。
三、高师音乐实验教学课程体系构想
根据实验教学的启示,把高师音乐实践课程改革作为高师音乐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建构的突破口是切实可行的。高师音乐实践根据音乐师范生培养要求可分为艺术实践(音乐表演的技能技巧综合应用)和教学实践(音乐教学的技能技巧综合应用),前者强调音乐的表演综合能力训练,后者训练作为音乐教师的能力。这两种实践又可分为学校艺术教学实践(指上文所说的五种实践)和社会艺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社会演出等)。本论文所指的“高师音乐实践课程”主要指“学校艺术教学实践”中技能技巧训练课程和教学应用型课程。高师音乐实践课程虽然涵盖布卢姆等人对教育目标分类所说的三个领域[20],即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心理动作领域,但更侧重于情感领域和心理动作领域。以罗米索斯基提出的知识技能分类(知识分为事实、概念、原理和程序;技能分为认知技能、动作技能、反应技能和交互技能)[21],高师实践课程属于技能类。按照我国的“三维目标”分类(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实践课程倾向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高师音乐实践课程是相对于纯理论课程而言的,如音乐史等就是纯理论课程。纯理论课程是所有音乐实践课程的基础,有些理论课是某种音乐技能课的基础课程,与音乐实践课程紧密相连,如和声、曲式、教学法等。所以,高师音乐实践课程具有程序化、操作性强等特点,与实验教学具有许多共同之处。
在实验教学的启示下,对高师音乐实践课程按照“模块化”和“规范化”的方式进行系统化整合,可以形成一种较新的音乐实践课程,即“音乐实验教学课程”:
1、音乐实验教学课与理论课独立开课,分别计学分,为保证音乐实验教学质量提供基本的政策保证。音乐是艺术,其体验性以及技能性与实验教学的实践本质是一致的。所以,音乐教师教育中的各门课程的实验教学时数比例可以达到80%以上,换言之,培养的本科生质量好坏,主要取决于“实验教学”。
2、音乐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建构力争做到四个结合,即“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理论课与实验课程结合”、“素质教育与实验课学习结合”、“技能训练与探究能力培养结合”。实验教学和和其它的实践教学可设计成多模块、分层次的格局,主要为:“实验教学、实习教学、科研训练”3个模块;将实验内容按照音乐教师能力结构层次分为4大类:方法技术类实验、表演实践类实验、音乐声学与心理类实验、教学技能类实验。将大量综合性、研究型实验贯穿其中。
3、在各音乐实验课中开设以“点带面”式的综合性、研究型实验:每门课程实验设置多个综合性、研究型实验,所增加的这些教材以外的新内容,即所谓“点”,用于启发学生对教材以外知识的思考,掌握获取教材以外知识的方法,拓展学生对那些验证性实验中问题分析的空间,即所谓“面”。这样做的优点是:(1)不脱离本科教育“厚基础”的教学理念,和谐处理好基础性实验与综合性、研究型(即创新)之间的关系,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得到有意义的实验结果;(2)学生对实验结果的分析重点在于分析新实验内容的音乐学与技术原理和审美意义。要求学生在写实验报告时,除分析现有实验结果外,学生在报告中还必须提出1个以上的学科问题或研究思路,让学生对这些问题的分析真正做到“胸中悟出,而非教材得来”;(3)教师参与讨论,提出关键性参考文献,甚至设置“问题陷阱”,迫使学生参阅多篇文献来回答问题,提高学生对实验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4)指导这类实验的教师必须具备科研经历,做到“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