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复试专业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各100分,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试科目以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试题的命制、保管、印制和考试由各学院按照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的要求组织实施。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不设补考。阅卷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密封阅卷。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60分,时间30分钟,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生在各学院参加考试;
(2)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40分,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方式不限,也可结合在面试时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两项合计满分100分。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学院可根据特殊要求,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满分100分。
(3)考核时间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果考生人数较多,考核可分组进行。
(4)面试要求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Ⅱ、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
业务考核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1.专业课笔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若考试门数为2门的,则每门科目成绩权重各占50%;
(2)考试科目以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一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60分,时间30分钟,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生在各学院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