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二级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能力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演奏准备 |
(一)乐器选择 |
能按照作品风格选择适合本人使用的琵琶和琴弦 |
琵琶与作品风格关系 |
(二)演出条件设计 |
1.能根据演出要求提出音响设计方案
2.能根据演出要求提出舞美设计方案
3.能根据演出要求提出灯光设计方案 |
1.音响设计知识
2.舞美设计知识
3.灯光设计知识 | |
二、演奏 |
(一)演奏技法和表现手段运用 |
1.能熟练演奏作品中的和弦
2. 能具备为作品编排左、右手指法和指序的能力
3.能帮助提高低级别演奏员的演奏能力
4.能运用音质、音色、旋律、节奏、速度、力度等表现手段表现乐曲
5.能指导低级别演奏员运用音乐表现手段演奏乐曲
6.能根据武曲曲式结构要求演奏作品
7.能根据协奏曲曲式结构要求演奏作品
8.能根据作品风格特点、曲式结构等创新演奏技法 |
1.和弦知识
2.指法、指序编排知识
3.对低级别演奏员演奏技法的指导原则
4.音质、音色、旋律、节奏、速度、力度设计知识
5.对低级别演奏员表现手段的指导原则
6.武曲知识及演奏要求
7.协奏曲知识及演奏要求
8.演奏技法创新要求 |
(二)练习曲与乐曲演奏 |
1.能准确流畅地演奏本级别规定的《A调音阶琶音练习》、《流浪者之歌》(片段)、《C调泛音练习》、《A调和弦练习》、《春天》、《E调过弦练习》、《反正弹练习》、《一指禅》(二、三、四段)等练习曲
2.能熟练运用演奏技巧演奏本级别规定的《老童》、《狼牙山五壮士》、《十面埋伏》、《陈隋》、《点》、《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平沙落雁》等独奏曲
3.能运用协奏技法演奏《祝福》、《花木兰》等协奏曲
4.能准确演绎经典作品风格和内涵
5.能在乐曲演奏过程中表现出自己的演奏风格
6.能在重奏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合作能力 |
1.二级练习曲训练要求
2.二级独奏曲目演奏要求
3.琵琶演奏风格构成要素
4.琵琶重奏知识
5.重奏意识培养方法
6.重奏默契和配合要求 | |
三、舞台表演 |
(一)舞台形象设计 |
能根据演出要求和乐队特点,设计乐队整体舞台形象 |
乐队整体形象设计知识 |
(二)舞台艺术表现 |
能在演奏过程中表现出对作品的独特理解力和再创作能力 |
1.独特理解力要求
2.再创作能力要求 | |
四、改编创作 |
(一)配器 |
1.能编写16小节的伴奏乐段
2.能为改编创作的乐曲配器 |
1.伴奏技法知识
2.配器知识 |
(二)演奏曲目创作 |
能采用民族词式创作32小节以上的主调音乐 |
民族凋式创作知识 | |
五、指导与培训 |
(一)专业指导 |
l.能就琵琶演奏中出现的一般专业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2.能就琵琶作品的音乐理解和艺术表现对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
专业指导原则 |
(二)专业培训 |
l.能制订琵琶专业培训计划
2.能讲授本级别以下琵琶演奏员的知识和技能 |
1.培训计划制订方法
2.琵琶演奏员培训方法和训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