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声乐的本体结构及其审美
录入时间:2012/3/23 16:14: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定义及范围
大家都知道,声乐就是人声的音乐,是和器乐(乐器演奏的音乐)相分别而存在的。绝大部分的声乐作品都有歌词,因此音乐和文学的密切结合也成了声乐的一个重要特征。人类既然存在着民族和每个民族自己的语言、文字、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域以及各自的历史,文化就不可避免带上了民族性。音乐和文学都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具有民族性。可以说世界上不存在非民族的文化,也不存在非民族的声乐。这是我表述的第一个观点,也是进一步探讨问题的基础概念。
什么是中国民族声乐?或什么是中华民族的声乐?定义应该是:以中华民族范围内的一种语言,使用中华民族的一种音乐风格,表达中华民族生活、情感的声乐作品及其表演。按这个定义,在我国,歌曲《龙船调》、《纳西篝火阿里里》、《木兰从军》属民族声乐,《黄河颂》、《故园恋》、《我爱这土地》也属于我国民族声乐。郭兰英、才旦卓玛、彭丽媛、宋祖英唱中国歌属民族声乐,喻宜萱、郭淑珍、刘秉义、廖昌勇唱中国歌也同样属于民族声乐。如按声乐这个词的广义,各种戏曲和曲艺、民歌也属民族声乐。当然,如任何一位中国歌唱家演唱意大利歌曲那就是在演绎意大利民族声乐,唱俄罗斯歌曲就是演绎俄罗斯民族声乐。任何一位外国歌唱家唱中国歌曲就是在演绎中国的民族声乐。你唱哪个民族的作品,我就要用那个特定民族的语言、风格的标准要求你,是不是应该这样? 演唱方法和风格应服从作品的需要,在作品内容、风格的基本限定内去进行二度创作,而不是把人分成几种唱法。歌唱者可以适应多种风格作品,也可能只适应一种或少数的风格种类,但无论如何不应在概念上把演唱《龙船调》看作民族声乐,而把唱《故园恋》、《我爱这土地》看作是意大利美声啊!
人说,《龙船调》是土生土长的调调,《我爱这土地》毕竟有很多从西方学来的技法,不是中国固有的东西呀?是的,你说对了。中国经历了二十世纪的巨变.加上改革开放,科学、经济都吸取了那样多外国的经验,文化经交流融入外来因素不是很正常么?民族风格是有它的稳定性,但它也是随历史前进、动态发展的。不是吗?我们民族总不能到二十八世纪还仅仅欣赏《小放牛》和《四郎探母》吧?!
有人又会说,你把郭兰英、郭淑珍唱中国歌都看成民族声乐,但我觉得她们的演唱明明就是不一样嘛!是的,她们确实不同,王秀芬和彭丽媛也不同,不同是因为演唱时选择中国作品的风格侧重点不同,因此在技术结构中融入的各种元素的配比也不同。但在我们的概念中,民族声乐,中华民族声乐是个集合名词,是个大概念、大系统,决不是一个牌子、一种型号的工业标准件,不是单指一种纯种花卉的苗圃而是种类繁多、姹紫嫣红、在中国土地上生长起来的百花盛开的声乐园地。
风格是一条河流,和黄河、长江一样不但有自己的源头,而且有众多支流,日夜奔腾不息。近百年来的中国史是翻天覆地的变革史,近三十年的开放和发展尤为迅速,声乐这个范畴在传统的基础上已经吸收了世界上先进文化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前进到今天。我们民族风格的河流已经流到新世纪的初叶,如再只把接近戏曲、曲艺和地方民歌风格的歌曲及其演唱看作是民族声乐,或只把当前院校民族声乐专业当作民族声乐的范围,这个圈了就画得太小了,会引起一系列的弊端。
行动和概念的力量是强大的。把我国声乐界从比赛、从教研室、从专业、从学理上就分成一个“美声”、一个“民族”,在心理上首先会产生两个重要影响:一是被冠以“美声”称号的教师和学生很自然地觉得我不在民族声乐的范畴,于是几乎把全副精力都用在了使自己列西方古典作品的演唱达到外国人承认和叫好的地步上,以为这样就功成名就,达到了最高理想,而忽略怎样使西方技法中国化。如何让自己的中国歌演唱受到老百姓的欢迎这个更主要的任务。二是被冠以民族声乐头衔的教师和学生因有美声专业作对比物,总把如何区别于美声和如何把民族声乐形成一种统一规格,在音域和难度上又如何和美声竞赛当成重要目标,于是有人就不自觉地把缺点当成特点去保有,又不自觉地走向了趋同。
我想,给我国民族声乐下定义和界定范围不但要坚持民族性,又要坚持民族声乐内部的多样性、民族文化的包容性以及与时俱进的先进性,才能反映历史真实和体现整个民族在代对于声乐的精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