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B:7月18日—7月24日
7月18日开始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第二批志愿。
7月18日晚上 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22日 本科第二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24日 本科第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24日 本科第二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五)本科第二批C:7月25日—7月31日
7月25日开始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第二批C志愿。
7月25日晚上 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31日 本科第二批C完成录取。
(六)3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类、美术类和其他艺术类专科提前院校录取:7月29日—7月31日
7月29日 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7月31日 3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类、美术类专科提前院校完成录取。
(七)高职高专批:8月1日—8月6日
8月1日开始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8月2日晚上 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第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考生网上补报志愿;院校依次下载、上载其他志愿考生信息。
8月6日 高职高专批完成录取。
六、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上网登录,核对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24小时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用教育部发给院校的数字证书通过安全系统认证,认证通过后用我区发给院校的用户名、口令通过广域网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服务器,核对本校招生计划。院校核对招生计划之后,若进行调整,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之日13时(后续志愿依填报时间商定)前,使用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也可先通过传真提交书面调整意见,随后补全相关手续)。
(二)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前向信息技术组传真本校投档比例:本科一批7月11日18:00前,本科二批7月17日18:00前,本科二批C7月24日18:00前,高职高专7月31日18:00前。以上批次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档比例的院校网上填报志愿时,将按105%的投档比例(高职高专按100%的比例)向考生公布,首次投档时,按105%(高职高专按100%的比例)进行投档,后续志愿投档按剩余计划1:1投档。
(三)提供投档信息和考生电子档案
负责投档的有关人员根据院校提出的投档数量或比例,在规定时间,按投档安排向院校提供投档信息和考生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