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立即要求其改正。
六、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七、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流动监考报告主考。
八、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九、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考报告。
十、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十一、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二、负责本考场试(答)卷的回收、清点、整理、封装、上交,并做好考场记录。
十三、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