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是2001年的阶段。那时互联网兴起,人们开始通过互联网搜索、下载音乐。网络音乐改变了生态,音乐从奢侈品变成了大众消费品。一大部分对音乐品质要求不高的唱片客户被互联网抢走了。
第二次改变是在2008年。那时的互联网进入2.0时代。互联网的主要应用已从浏览获取信息转变到了交互和社区。但那一年刚好发生了一件事—政府把音像市场管理权从文化部手里交到了新闻出版署。在交接的过程中,一个没有权力管,一个还没有交接好,形成了监管空白。于是,正规唱片公司的发行渠道,比如超市、新华书店等,又被盗版商以低价打压的方式抢占了。
周小川感慨:“2008年之前我们觉得还蛮滋润的。”那时星外星已经找到了唱片公司和互联网的契合点。他们的在线社交媒体,比如豆瓣、博客,是独立音乐人传播最好的平台。通过这些互联网媒体的影响力,往往能够聚集起比门户网站更对的客户群。
传统唱片业之前因互联网而丢失的营销渠道(以前是广播、音像店)又在互联网上找了回来,然而销售渠道却又一次丢给了盗版商。面对互联网带来的冲击,唱片纷纷尝试经营策略—有的转型做演出公司,有的转向高端的HiFi市场,还有的转型做艺人经纪公司。
太平洋也经历过一次经营方向的蜕变。赖秀薇说,第一,针对高端音乐消费者做精品发烧碟;第二,在内容上创新,推出像《流淌的歌声》这样更有创意更经典的作品。她坦白地说,早在2002年,太平洋就尝试和北京一家公司合作,在网站销售歌曲。但由于门户网站都有免费下载,盈利模式不清晰,实际的收益并不明显。
李海鹰的互联网尝试倒是成功的。2005年,李海鹰为孙俪写了《爱如空气》。通过与移动运营商的合作,这首歌不仅在SP彩铃上获得了很好的经济回报,也利用互联网的传播大红大紫。“肯定不是靠唱片,只出了一张孙俪的EP,EP有谁买?没有人见过!就是靠电视剧跟互联网,歌就出来了。”
不过此后李与移动公司、互联网的合作效果都不明显。他认为,到目前为止,互联网时代音乐的盈利模式仍不清晰,而这也正是唱片公司互联网时代转型问题的根本所在。
“无论是唱片公司制作一个歌手,精心打造一张唱片,投资多少钱,收不回来;还是作曲者写一首歌,很流行,在版权方面没有回报—这对于公司和创作者都是很大的打击。”
在李海鹰看来,过去几十年里,中国的版权意识已经提高了很多。“很多版权组织、唱片公司以及音乐人都在为这个事情呼吁了很多年”,但音乐毕竟是个小产业,“中国移动一年的音乐收益是三百亿。中国的唱片正版加上盗版统统加起来也没有这个数。问题是现在没有一个机构可以跟中国移动谈判,可以跟它抗衡,它一个国有企业,很强势。人家不给你看数据,你单个的音乐人再牛也不够力量。法律归法律,问题还是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对于唱片公司,版权固然是问题,商业模式却是更大的问题。从2000年到现在,唱片业面对互联网的挑战一路溃败。到目前为止,仍没有一家唱片公司能够说是彻底适应了互联网生存。
赖秀薇的职业生涯见证了唱片业从时代宠儿走向迟暮的全过程。回首过往的30年,她引用了崔健的歌词:“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太快。”
但她也并不想让自己显得太过悲情。如今,快到退休年龄的她仍然期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太平洋作为中国音像行业的一面旗帜永远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