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举几个实例,进行探讨。
在介绍“弹挑”时(弹挑是右手指法中最为主要、见用最多的指法),认为用手腕向左向右转动、兼用指力与指甲偏锋的方法,才是练习弹挑基本功的惟一方法;说它的发音优美不噪,不粗暴,音色很好听。好象弹挑在乐曲中只用这一种音量音色就已经够用了。这是非常不全面的。(有位同行告诉我,坐在第三排,弹挑的音量很弱小,听不清楚,但噪音却很大),因为,乐曲在进行中必须有强有弱(这是音乐在进行中的必然规律性);每首乐曲所要表述的内容,又是多种多样的,现在让学习者只去练一种音量、一种音色的方法,在今后演奏乐曲时怎能胜任表现音乐中的强弱规律与各种情趣不同的乐曲呢?尤其用了“大开门”方法来作为练习弹挑的基本功时,速度既快不起来(快速弹挑时已没有时间再去作向左向右的转动了),音量也只有一种强度(不会作或强或弱),音色也只有一种(不会作或坚实或柔和)效果。从其“示范”作“滚”奏(极快速地连续弹挑)时,食指弹得强、大指挑得弱,滚是表现长音的指法,一强一弱,长音就不完美了。在这一点上,又可看到其知识面狭的方面了。因为还不懂得弹挑的另两项规律:手指运动方向;指甲面与面板间所呈的角度。也没能把在慢速、中速弹挑时手腕向左向右转动后可使食大指的方向与角度易于相仿而使弹挑的音量音色也易于相同的道理讲出来;也不懂得在作快速弹挑的滚时,发出了“弹”强“挑”弱弊病的原因所在。对所谓弹挑时在手腕转动的同时加用指力的问题,我所看到用手腕转动来弹挑的学习者极少还会兼用指力,尤其是初学者。对断章取义方面,反对用指关节作运动,在“示范”中,手指用极大的力量去弹弦,说这种音量太强了,音色太噪了,不优美,不可用指关节的运动去弹弦,武断地否定了弹挑应该以指关节运动为主的“小开门”奏法。为什么会否定用指关节为主的弹挑方法?其原因有二:一、还没有学习过用指关节运动为主的弹挑方法;二、受到“文革”时期否定传统、否定老师的演奏方法的遗毒,既不去学习以指关节运动为主(小开门)的技术,也未通过实践并进行研究与对比,自己不会用指关节运动为主的方法,自己还没有什么心得与体会,却跟着鹦鹉学舌般的作盲目误导宣传。没有亲身经历过“文革”时期的年轻人,还没有体会到“文革”时期是如何又“霸”又“骗”;当时不许演奏传统乐曲,如果演奏传统古曲,就会扣上“宣扬黄色”而被批斗;只允许演奏“文革”时期篡改的《十面埋伏》,各流派传授的《十面埋伏》不准作公开或出国演出,非常霸道;把老师传授的技法或改或贬,欺骗后学者。例如“换弦”改称“过弦”;用“擞”的符号来包括“带”的符号(不懂得擞与带的不同演奏方法之故)等等。
在知识面狭的情况下,影响了演奏时的方法,音响效果也就不正确了。如在“示范”换弦时发出了弹强挑弱的弊病。“摇”虽作了几种奏法(主要的大指摇却不会),但大都出现了向左强、向右弱的弊病,一强一弱,摇的长音就不完整了(其中只有用食指摇的一种音响效果尚可)。“滚”四条弦时也是食指强,大指弱。“轮”、说是要用中速开始练习,不可用慢速开始练“轮”,说慢速的轮难于控制(初学者作轮时五个手指还未养成轮动的习惯,如何能做到中速的轮?相反地初学时用中速的轮才是难于控制并做到,这是启蒙教学经验不够之故)。作强音量的轮要用手臂的力量(又是从大开门引伸出来的奇怪的方法,个别“琵琶大师”与几位教授在轮一条弦时,轮音有强有弱,有长有短,不均匀,是否用了臂力所造成的),这是由于不懂得轮时应用哪些关节来作主要运动之故(轮时用什么关节没有讲)。挑轮类还不懂得分有“长轮带挑”、“长轮连挑”、“长轮和挑”的名称与不同奏法。“双轮”,历代曾有两种意义:一种是作两次全轮;一种是在两条弦上作轮。现是指在两条弦上作轮,还是称“轮二弦”更为明确。轮时最起码的发音要求是:五个手指发出的音量与音色都应相仿,时值长度都要相同,使在长轮(作两次以上的全轮)时,应听不出这是哪个手指发出的声音。可是在“示范”中,很清晰地听出了这是大指声、这是食指声、这是小指声等。(我已年届八旬,在长轮时尚能做到听不出哪个手指的轮音)。轮时能听出各个手指的不同音量与音色,长音就不完美了,这也因由于练轮的方法还不科学,对五个生理条件各不相同的手指,还未深入研究(五个手指的生理条件虽不相同,但五个手指发出的音量、音色、时值长度都须相同,这是轮的基本音响效果要求)之故。